用好绩效“杠杆”助推事业跨越
——随县人社局以绩效管理促作风转变
通讯员 孙祥 2016年,随县人社局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为契机,坚持把干部教育管理和制度建设作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作,不断探索目标绩效管理的新渠道和新方法,在考核对象和标准、程序和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尝试,着力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问题,全面推动部门管理步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在考核对象和标准上,该局将各职能科室、经办机构、镇(场)人社服务中心等37个单位(科室)全部纳入绩效考核。主要实行“三个结合”:一是与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各有重点,互为补充,季度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坚持“季度计划、季度小结、季度自评、季度督查、年度自查、年度交叉检查、年度实地复核”等方式,将绩效考核贯穿于工作始终。季度考核、年度考核分别占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30%、50%。二是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分为两种方式计分,该局领导和各参评单位分别对37个单位 (科室)打分,各占一半权重,民主测评占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20%。三是与考核加分、考核扣分相结合。对表现突出的“特色动作”、受到上级表彰的以加分形式计算,最大限度地鼓励干部职工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受到通报批评的以扣分形式计算,被党风廉政建设、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单位考核等级直接定为不合格。 在考核方法和程序上,为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考核单位(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特别是对其履职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的客观评定,该局制定出了科学合理、操作性比较强的考核内容和指标,每年年初根据工作任务下发目标责任管理绩效考核办法,从共性和职能两个方面进行考核,涉及学习、组织纪律、廉政建设、宣传、精神文明、效能建设及业务职能等共七大方面,小项指标90余项,具体根据每年工作任务作必要调整,建立了有效的人社工作人员履职评价机制。在实践中注重做到“三明确”。一是考核内容明确。始终坚持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各单位(科室)结合随县县委县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考核目标,层层分解任务,制定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具体考核办法,并落实到科室、个人。由局政工科汇总,提交局党组会研究,防止各单位(科室)偷工减料,只上报简单、容易完成的工作,逃避考核。二是考核等次明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实行分数加比例双标准认定,按照70分以下、70-80分、80-90分、90分四个分数段分别评定为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等次。同时,按照不超过被考核单位总数的60%评定“优秀”等次。三是考核结果明确。每年年底,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分组对系统内37个单位(科室)进行检查考核,并将打分结果、单位评定等次予以通报。 在考核结果运用上,该局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是管理干部的有效途径,是督导检查、督促干部职工履行职能、勤政廉政的有效手段这一平台,将绩效考核与单位年度表彰、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绩效目标奖、干部考察作用、教育管理、查究问责等结合起来,坚持做到奖优、治庸、罚劣,让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头上有责任,让大家知道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事事处处注意自己的服务态度与言行、工作表现和工作成绩,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形成真抓实干、竞相发展、干事创业的新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