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超
随州是一座有3000多年历史的古城,按理讲,随州,本应保存的文物古迹十分丰富,但是,由于随州所处的特殊地理位置,为历代兵家必争之地,在历经了数不清的战乱以及经历长期自然侵蚀和人为破坏后,目前随州城乡现存历史建筑十分稀少,随州载誉“历史文化名城”就显得十分珍贵。
近年,在经济发展和新型城市化加快的历史进程中,我市历史文化名城面临着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的双重任务和挑战。盘点随州地面上的历史建筑,随州城的“三宝”:飞来土、自来钟、岁丰桥以及草店子街、文峰塔、天主堂、雪公堂、古城墙等,除自来钟于60年代末被毁外,其余,都得了保护或修复。
在随州县市区现存古建筑中,除随县戴家仓屋、柯家寨,曾都李家河、花屋湾,广水千户冲、万家湾等20余处古建筑外,地面古建筑几乎损毁殆尽。现存的历史建筑也大都岌岌可危,濒临倾斜、倒塌或墙裂椽断瓦落等尴尬境地。
随州新城在延伸,旧城在拆建改造,集镇也摊着“大饼”。在当今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中,开发性建设与老建筑的保护问题显得同等重要。文峰塔虽然得到抢救性保护,但它已淹没在高楼大厦之中;飞来土虽被复制式搬迁,但其原貌体形已变型;岁丰桥虽然有关部门正着手修缮,但在被民宅半包围的同时,新近划出的停车位欲与古桥争领地;广水徐店古戏楼,虽经3次修缮,壁柱、门窗、雕刻等展出迷人风采,但由于经商户入住开店以及戏楼被四周电线“五花大绑”,戏楼的安全隐患也不言而喻了。
城市变大了、变美了;城镇变亮了、变宽了,而我们祖先留下的遗产正在“缩水”。
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副主任郑孝燮认为:“我们今天的文明,不是海市蜃楼,她植根于我们脚下的大地,是由一代又一代人的汗水浇灌发育起来的。毁掉了文化遗迹,我们就看不见今天发展的基石,就无法告诉后人我们是从哪里来的。”
对于一座城市来讲,文化遗产就是自己的品牌和个性,就是财富,是创造与建设现代特色城市的基础:北京的胡同让老北京的生活充满人情味儿;南京的城墙日夜熏陶着南京百姓;青岛的“万国建筑”使那里的人具有浪漫悠闲的性情。中国上下五千年的历史为我们留下引以为豪的物质文化,赋予我们多种多样的品质,除了感激之外,我们更要保留这些神圣的礼物,传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
城镇化建设的目的,是为了让人民居住更加舒适。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说:“人们为了活着而聚集到城市,为了生活得更美好而居留于城市。”这样美好的居留,有赖于城市生产和生活条件的保障,也有赖于城市历史和文化的滋养。
“当历史的尘埃落定,一切归于沉寂之时,唯有文化以物质和非物质的形态留存下来。它不仅是一个民族自己认定的历史凭证,也是这个民族得以延续,并满怀自信走向未来的根基和力量之源。”为“让居民记得住乡愁”,使古城随州“延续城市历史文脉”。多年来,随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名城保护工作。2012年,成立了随州市名城保护管理委员会、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公室及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2013年8月26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近几年,随州一些规划建设也都注重深挖本地的历史文化内涵,为“名城随州”增添了浓厚的文化氛围。
留住文化根脉,守住名城之魂。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我们一代一代人做下去。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我们肩负使命敢于担当。把老祖宗创造的文化基业传承下去、发扬光大,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要以《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为纲,以《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暂行办法》为法律准绳,在名城日常保护与建设工作中,要防止出现“建设性破坏”、“保护性破坏”,做到不大拆大建、不破坏街巷原貌、不破坏居民生态、不破坏历史文脉、不破坏建筑风貌,尽量减少外观粉饰等等改造工程。同时要把名城保护工作纳入各地党委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增强各地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感和担当使命。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我们放眼未来普及宣传。“江山留胜迹,我辈复登临”。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日,使更多的市民参与其中,增强民众“知名城、爱名城、护名城”意识,让市民生活在名城,倍感惠泽;加大历史名城保护体裁方面的文学文艺创作,把随州的历史、文化、人物、古迹、政治、经济等融为一体,制作专题专集片,在周末大舞台放映,在节日办专场演出,进入“百姓讲堂”、“道德讲堂”;把历史典故、民间传说等编写校本教材,在兴趣班讲历史,学名人,让“娃娃们”从小对家乡的历史文化、文物古迹“如数家珍”,激励他们“爱我中华、爱我随州”,以生长在随州而自豪。
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需要我们科学保护修旧如旧。梁思成先生曾提出:“古建筑维修要有古意”,“把一座古文物建筑修得焕然一新,犹如把一些周鼎汉镜用桐油擦得油光晶亮一样,将严重损害到它的历史、艺术价值”。我市的岁丰桥、文峰塔、天主教堂等历史古建筑以及随县柯家寨、戴家仓屋、安居九街十八巷、广水千户冲等历史古宅需要紧急修缮、维护。还有散落在各地的戏楼、寺庙、桥、码头、城墙等急需分类盘点、记载、整理,对现存具有代表性的历史建筑纳入保护名录,公布挂牌,并以政府拨款带动民间投资,保证修缮资金。在历史建筑的修缮、重修、复建工程中,以“四原”为准,即:原来的建筑形制、原来的建筑结构、原来的建筑材料、原来的工艺技术。做到修旧如旧,防止“文化造假”。
古城、古镇不是静止的景观,而是“活”着的历史。让我们真实性保护、整体性保护、发展中保护,一幅城镇化与历史名城共同发展的美好画卷将在随州大地徐徐展开。
(作者系随州日报社技术出版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