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明确规定:明知是洗钱上游的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存在《刑法》中规定的洗钱行为,没收洗钱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洗钱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特别提示
1、请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不要相信黑市、地下钱庄等非金融机构。
2、不要出租、出借、出卖本单位银行账户,不要利用你单位和个人的各类账户替他人过账或替他人提现,以免涉嫌洗钱给本单位造成不必要的利益损失和法律风险。
3、不要出租、出借你单位及个人的相关资质文件,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后果:他人借用你单位的名义从事非法活动;可能协助他人完成洗钱和恐怖融资活动;可能成为他人金融诈骗活动的“替罪羊”。
4、如果你单位或个人的资质文件遗失或被窃,请及时到有关部门备案挂失,同时通过报纸媒体登记遗失申明,谨防犯罪分子通过你单位或你的名义进行犯罪活动。
5、若发现你单位或个人的账户信息泄露或有异常情况发生时,请及时联系您所开户的金融机构,根据情况的重要性及严重程度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