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  首页 -往期报纸   
  文章搜索:
【政策速递】《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政策宣传之三

  1、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对投资2000万元以上,具有较高科技含量,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技改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3%予以补贴,单个项目最高补贴100万元;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同时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加快“两化”融合步伐。每年选择“两化”融合试点企业10家,对通过专家评审的企业由市财政按项目资金的50%予以补贴,最高补贴100万元。对国家、省两化融合贯标对标试点企业,分别定额补贴50万元、20万元。对实施“机器换人”的企业,由市财政按设备购买价值5%给予配套资金支持,最高配套200万元。
  3、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对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5%以上部分,由受益财政每年按实际支出的2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100万元;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超过4%以上部分,由受益财政每年按实际支出的1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当年最高补贴200万元。
  对新认定为省级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授权发明专利,每项奖励2万元。对实施产品创新且单个产品销售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奖励企业10万元。
  4、引导企业提高品牌质量。对获得中国质量奖、长江质量奖、编钟质量奖的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北名牌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5万元;对主导起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对新获得“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的企业分别奖励4万元、2万元、1万元、4万元。
  5、支持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发展。对实施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企业,优先安排县域经济调度资金、项目资金,并按节能设备购买金额3%的比例给予补贴。

更多>>  随州日报近期报纸查看
 
  本文所在版面导航
·【政策速递】《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政策宣传之三
  本文所在版面
【第 A3 版:财政新声】

随州日报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2007-2019 by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