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方永春、李曼报道:8月1日,九龄幼童小明(化名)的母亲为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锦旗以表感谢。
经调查,小明父母2012年协议离婚,约定小明由其父抚养,随父亲租住在曾都某社区。因无法忍受父亲的体罚打骂,小明经常不愿回家,其所在学校的老师多次找到其父,希望他承担起抚养儿子的责任。6月26日,小明又未到学校上学,其老师到北郊派出所报案,并组织寻找,后于次日晚找到小明。曾都区妇联、曾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妇联、开发区司法所多方联系,找到小明的母亲和姑姑,会同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进行多次调解。7月27日,在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法律援助下,小明的抚养权变更为其母亲,法律援助人员迅速拟定《变更抚养权协议书》,并现场请公证员办理了公证。至此,一起家庭矛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也为小明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