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日报讯(通讯员刘兰婷、尚敏)明知盗墓是违法犯罪行为,但仍有人心存侥幸,为牟利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近日,由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贾某某等5人涉嫌盗掘古墓葬罪一案,经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分别判处5人11年至5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2018年12月底,贾某某、王某某、张某某、殷某某及杨某某相约共同盗掘古墓葬。2019年1月1日至4日,5人多次夜间蒙面窜至曾都区老机电工程学校南门外树林附近踩点,1月5日晚,5人进入事先踩点的古墓盗洞挖掘,在该处古墓盗得东周时期青铜器文物3件。经群众举报,公安机关及时出击,先后将5人抓获,并追回所盗文物。
经省博物馆鉴定,被查获文物时代属于东周时期,含三级文物铜戈2件、三级文物铜剑1件及一般文物铜戈1件。经曾都区文物局证实,被盗的义地岗古墓群属省政府公布的第三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