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显著优越性,能够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
首先,我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这一方面保持了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人民有充分获得感,对未来美好生活有稳定预期;另一方面也将失业率控制在一个较低水平,减少了总人口中失业者的比例。一个人有正当工作和可靠收入,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几率就会下降很多。
其次,我国建立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现代教育体系和法治体系。从维护社会治安的角度看,教育可以提高人口素质、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遏制犯罪于前的作用。法治手段则惩罚震慑犯罪于后,惩恶扬善,保障社会成员遵守法律。
再次,我国还建立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让广大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实现有机整合。
最后,我国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增强社会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增强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治安问题的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维护社会治安、提升社会安全水平,是综合性的国家治理,需要通过凝聚各方面力量共同完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坚持全国一盘棋,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显著优势。正是发挥这一显著优势,我国实现了良好社会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