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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17日
遗失声明
  随州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于2014年10月在市财政局领用《湖北省非税收入通用票据》三本(手写),编号为【2014】02201851-02202000,共计150张,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该票据未使用,过期后未及时核销,以上票据因办公室搬迁时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特作声明
  随州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