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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8月06日
不按采伐许可证采伐
高某某被提起公诉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朱青、王祥隆)近日,广水检察院对一起滥伐林木案的被告人提起公诉。
  被告人高某某曾带领6名砍伐工人,在广水某山场砍伐大量松树。2019年11月,广水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技术人员在该山场勘测发现,高某某的采伐范围和数量超出了所持有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经测量,高某某共采伐松树林木1001株、85.11立方米,其中超出数量为26.41立方米。
  广水检察院审查认为,高某某违反国家森林法规,破坏森林资源,滥伐林木,数量较大,遂以滥伐林木罪对其提起公诉。
  法律解读:滥伐林木罪是指违反《森林法》规定,未经林木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林木采伐许可证,但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时间、数量、树种或者方式,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者本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数量较大的行为。滥伐林木是一种违法行为,滥伐林木数量较大、触犯刑法的更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