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年04月07日
公告
我公司与第三方签订的下列委托管理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自解除之日起,该合同中约定的权力义务终止:
1.与广水市佳诚加油站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2.与广水市毅阳加油站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3.与随州市俊雅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4.与随州市惠宁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5.与随州市亿真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6.与随州市亿真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7.与随州市全富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8.与随州市春天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销售分公司
2021年4月6日
1.与广水市佳诚加油站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2.与广水市毅阳加油站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3.与随州市俊雅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4.与随州市惠宁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5.与随州市亿真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6.与随州市亿真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7月1日签订,截止至2020年6月30日解除。
7.与随州市全富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8.与随州市春天加油站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截止至2019年9月30日解除。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随州销售分公司
2021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