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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06月22日
随县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随州日报讯(通讯员肖坤、瞿正)近日,随县检察院、随县水利和湖泊局举行随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会签仪式,以进一步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随县“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主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问题,将法律监督与行政监管有效衔接,推进随县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协作机制包括五项内容。
  联席会议机制。适时召开会议,针对河湖环境资源保护重难点问题,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和处置方法。
  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交流信息,检察院向河长制办公室通报河湖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案件办理情况,河湖长制办公室向检察院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办案协作机制。加强办案合作,检察院为河湖长制办公室提供法律支持,河湖长制办公室为检察院给予办案协助。
  联合督办机制。开展联合行动,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或重大问题,进行集中解决、专项行动、联合督办。
  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机制。做好有效衔接,对不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经审查符合民事公益诉讼立案条件的,由检察院启动立案程序;对属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适用范围的,河湖长制办公室经依法协助调查后启动索赔程序;对应当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但未启动,或者经磋商一致又不提起诉讼的,由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