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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3年01月12日
市安委会关于对2022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公告
  按照《市安委会关于2022年挂牌督办重大安全隐患的通知》(随安〔2022〕7号)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及各整改责任单位(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按照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工作,及时消除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
  经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现场核查验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现对以下重大隐患予以销号。

随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