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26日
声明
付永阶(429001197906141294),因本人曾受随州市力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力神公司)公司大股东委托,代为担任力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期间未参与力神公司的经营管理及分红,也未领取任何报酬。2019年7月23日力神公司依法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付永阶不再担任力神公司董事长/董事;2022年11月9日力神公司依法再次召开临时股东会和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付永阶不再担任力神公司董事长/董事。根据力神公司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在两次股东会之后多次提出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的请求,但力神公司部分股东拒不配合,至今无法办理变更登记。
为此,特声明自2022年11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董事,凡与公司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声明人:付永阶2023年4月23日
为此,特声明自2022年11月9日起不再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董事,凡与公司有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纠纷均与本人无关。特此声明。声明人:付永阶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