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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3月01日
随州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游泳馆及运动馆招商公告


  为提高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全民健身运动普及,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在随州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内布局了游泳、篮球和羽毛球等体育业态。现对随州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负一楼游泳馆和六楼运动场馆公开招募投资运营方,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项目简介
  随州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位于随州市城南新区,北临府河及白云大道,东临星光大道,南侧为城南白鹤山,西侧为编钟音乐展示厅,背山面水,视野开阔,环境条件优良。
  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项目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建筑层数为地下一层、地上六层。综合体是集科技馆、档案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建场馆和餐饮、休闲、娱乐、文创零售等商业板块于一体的综合性城市公共性活动场所,是目前随州最大的公共建筑,随州城市的“新地标”。
  招商内容:随州城市公共活动中心综合体负一楼游泳馆(约2200㎡)和六楼运动场馆(包括篮球场和羽毛球场,约1600㎡)的投资运营权。目前,游泳馆和运动场馆具备基本运营条件,特邀意向单位参与投资运营,在对相关场馆进行投资改造的基础上,对外开放运营,围绕随州市文化体育整体发展,打造全民健身新风向。
  二、投资运营方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与报名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六)近两年内运营过或正在运营至少1家2000平以上的国标恒温游泳馆,有相关的运营经验、业绩和成熟的运营团队及相应签约合同复印件;
  (七)近两年内运营过或正在运营至少1家1500平以上的综合运动场馆,有相关的运营经验、业绩和成熟的运营团队及相应签约合同复印件;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运营项目商务要求
  (一)按照游泳场馆和运动场馆业态功能要求,进行投资运营。
  (二)投资运营方需对游泳馆及运动馆进行运营所需的投资升级改造:其中:
  1.负一楼游泳馆中的泳池垫层、救生工具装备、清洁及安保装备、其他设施设备等购置配备,接待中心、淋浴间场景打造施工等,所有满足对外运营需要的投资改造和设备安装,投资额度不低于120万元并提供相应的升级改造方案。
  2.六楼运动场馆除地板、墙面等基础装修外的所有满足对外运营需要的运动器材、设施设备购置安装,投资额度不低于25万元并提供相应的升级改造方案。
  (三)投资运营方需每年向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缴纳相应费用,其中:
  1.负一楼游泳馆每年缴纳不低于20万元;
  2.六楼运动场馆每年缴纳不低于15万元。
  (四)运营期间由投资运营方自主经营,水电能耗、物业管理费等各项运营成本由投资运营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商务条件:
  1.每年举办全市范围内的游泳、篮球和羽毛球等各类体育赛事不低于6场;
  2.每年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不低于30个小时的公益培训;
  3.游泳馆和运动场馆每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接待人数不低于1.5万人次;
  4.每年度开展满意度问卷调查,满意度不低于90%;
  5.运营期间,配备常驻不低于5名拥有国家技能等级的教练员。
  (六)招商合作年限:5年。
  四、报名和评审
  (一)发布招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商公告在随州日报及其新媒体,随州国投集团和随州市城投公司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0日。
  2.报名方式:将报名所需的材料以纸质盖章版递交到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沿河大道122号。联系人:魏恒,联系电话:15671791555。
  3.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①营业执照;②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③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④拟选派运营负责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及身份证,拟选派的教练员资质证书;⑤报名期内信用查询记录截图;⑥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和完税证明。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报名投资运营方公章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⑦报名投资运营方就运营项目商务要求的相应文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⑧相应投资额的升级改造方案。
  (三)招商评审。
  1.两家及以上投资运营方报名的由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组织不低于3名评审委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截止日前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综合比选,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审查,择优选定中标投资运营方。
  2.仅有一家投资运营方报名的,审查满足相关资格和商务要求后,即可确定其为中标投资运营方。
  3.确定投资运营方后,由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工作日。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的,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中标投资运营方签订协议,无正当理由超过5个工作日未办理签约手续的,招商评审结果作废;公示期收到异议的,由随州市城投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决定选择澄清或重新组织评审。
  五、此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发布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