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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6年09月05日
公 告
  张镇宇(429001********0015):
  你未按程序办理相关离职或请假手续于2026年1月擅自离岗,至今一直未到单位上班。在此期间,单位以各种方式与你联系未果,并于2026年8月11日登报通知你限期返岗,公告期满后你仍然未返岗履职也未与我单位取得联系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经单位党委会研究决定,自2026年9月4日起,正式解除我单位与张镇宇同志的人事聘用关系,双方人事、劳动关系终止。现以公告送达方式通知你,请于2026年9月20日之前与我院联系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将视同接受并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公告。
  随州市中医医院
  2026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