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蹬自行车上街

  星期日下午,我骑着新买的自行车,带着儿子高高兴兴地沿着“久违”的解放路、烈山大道回家。此时的我似“病愈出院”、如释重负。上幼儿园的儿子说:“坐自行车好些,坐摩托车、电动车警察拦,还吵架!”小娃子尽说实话,哪壶不开提哪壶。
    从12月1日 “禁摩”起,我就将心爱的摩托车关了“禁闭”,一次也没骑过,并托大洪山的几家亲戚帮“爱车”找个“婆家”。从此,我每天上下班都搭妻子的 “便车”电动车。谁知电动车也是禁行对象,烈山大道、解放路不仅不能走,有的斑马线口推着过、“扛着过”都不让过,我真的很生气,便与值班交警“理论”:我骑的是“绿色环保车”,市政府《禁摩公告》上找不到“电动车”三字。我自认为很“有理”,可就是不能“走遍天下”。然而,为了支持交警的工作,带头配合“禁摩”,这次舌战,“让步”的还是我……
    妻子通情达理,她见我很生气,温柔劝道:“别耍牛脾气,我们就回到从前,改骑自行车算了。骑自行车合算。一是节省开支。每年节省电动车停车、充电费144元,摩托车停车费72元,摩托车燃油费、修理费、养路费、保险费、年检费等不下1800元,七项共计2016元。几乎是你一个月的工资。二是锻炼身体。生命在于运动,长期伏案工作,缺少锻炼,蹬蹬自行车,正好是个补充,何乐而不为呢?这叫有失有得。”
    妻子一席话使我眼睛一亮,心里舒服多了。我佩服妻子的“阿Q精神”,是真的佩服,因为对于买得起却用不起轿车,又够不着公费配专车的工薪族来说,在“禁摩”的大环境里,骑自行车是最佳选择。
    “好!”妻子“参谋”我“拍板”。我们一会儿就上街买回了自行车!
  王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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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A4 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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