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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物价职能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市物价局局长 刘厚顺 价格连着你我他,关系着每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价格法》赋予物价部门的职责,也是物价工作的重点。近几年来,全市物价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做出了积极努力。 提高价格收费政策透明度,保障消费者知情权 物价部门建立完善了成本监审制度、价格听证制度、专家审核制度、集体审价制度等,全面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要求经营者对商品价格、产地、规格等一律在标价签上标明,各收费单位对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律进行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 严格打击价格欺诈行为,保障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加大了对市场商品价格的检查力度,依法对不法价格行为进行处罚。物价部门充分发挥监督检查职能,组织专班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巡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领导亲自带队重点检查,仅2007年,就查处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13起,对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价格问题,服务民生 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收费政策。通过新闻媒体明确告知学生家长各年级课本、作业本、住宿费标准,对非学校收费项目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对高中 “三限生”比例和收费标准作了进一步规范,极大地减轻了学生就学负担。 加强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管理,努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药价高”问题。对8个常见病实行单病种费用包干,比原实际费用平均降低9.5%,其中最高降低19%;降低了3500多个品规的中成药、生化药品价格,每年减轻病人负担近千万元。 加强对住房价格和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对涉及住房建设收费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防止增加不必要的建设成本。对物业服务收费加强检查,查处乱收费并清退给居民10余万元。 发挥社会监管作用,及时查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充分发挥社会全方位监管作用,全市设价格监督站996个,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退休干部、工人、农民、下岗职工2070人作为义务监督员,建立价格举报中心,开通12358举报投诉电话,建立价格举报案件办理快速反应机制,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物价部门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发挥了自身的职能作用,受到了领导的肯定和群众的赞扬,这也是对物价部门的鼓励和鞭策。今后,维护消费者利益的工作任重而道远,物价部门将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进一步创新管理手段,依法行政,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做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