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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知识
作者:二
  问:森林防火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答:预防为主,积极消灭。
    问:森林防火的重点是什么?
    答:防火就是防人,防人就是严管火源,管住野外火源是预防森林火灾的重点,也是难点。
    问:什么是扑火的有利时机?
    答:森林扑火要把握以下四点:1、初发火;2、下山火;3、夜间火;4、有利的灭火天气,如阴、雨、雪天。
    问:什么是扑火的危险地带?
    答:有沟谷、峡谷、支沟地带,鞍形地带和依次增高的山场。
    问:扑火主要安全措施有哪些?
    答:主要安全措施:1、从火尾入场扑火,沿着火的两翼火线扑打;2、不迎风打火头,不打上山火头,不打悬崖、陡坡火,不打夜间火,不在大风天气、烈火条件下扑火,不在可燃物稠密处扑火。
    问:森林火灾法律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答:《湖北省森林防火条例》第19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森林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戒严区野外用火的;
    2、损坏、挪用、擅自拆除森林防火设施,堵塞防火通道,破坏森林防火林带的;
    3、未经批准在林区进行爆破作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从事其他严重违规的野外用火行为的;
    4、单位未履行森林防火安全职责,且拒不按照整改通知书及时进行整改的。
    问: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怎样规定的?
    答:《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
    (一)放火案 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二)失火案 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刑事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为特别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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