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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公安机关重拳出击查“火案”
  冰雪过后,全市森林公安机关针对火灾频发的态势,组织开展了办“火案”的专项行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四十天的时间里,森林公安共出动警力1450余人次,出动车辆450台次,查破森林火灾案件42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42人。其中刑事拘留7人,行政处罚35人。有力地打击了森林火灾的肇事者,震慑了犯罪,教育了群众,抑制了森林火灾的频发势头,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专项行动中,广大森林公安民警进村入户,深入林间山头,一边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和扑救森林火灾知识,一边办理森林火灾案件。曾都区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森林火灾案件33起,广水市森林公安机关共办理森林火灾案件9起,森林公安机关大办“火案”的行动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
    陶某某,男,现年49岁,汉族,曾都区三里岗镇村民。为均川镇某村民看护杨树林。2007年10月23日下午,陶某某在杨树林边砍田埂上的杂草,为图省力,就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将杂草点燃。因当天风力过大火势蔓延,不慎将该村山林烧毁。而火灾发生后,陶没有喊人帮忙打火。致使火灾过火面积5.21公顷,折合78.15亩,直接经济损失49513元。
    2008年1月5日,陶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曾都区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黄某某,女,现年50岁,广水市吴店镇村民。2008年2月29日中午,黄某某在自家责任田烧田埂引发森林火灾,造成某村山场过火面积175亩,其中有林地面积120亩,烧毁松树近万株,直接经济损失10万余元。犯罪嫌疑人黄修英于3月1日已被广水市森林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江某,男,现年29岁,广水市余店镇兴隆人。2月21日,江某上坟祭祖烧香纸,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该市十里办事处望夫楼村扇子坡山场过火面积480余亩,其中有林面积400亩,烧毁松树5.2万株,直接经济损失20余万元。江某畏罪潜逃,广水市森林公安机关正在开展网上追捕。
    左某某,男,汉族,现年34岁,曾都区小林镇村民。2008年3月3日上午,左某某在犁田时吸烟,随手将未熄灭的烟头扔入田埂边的草丛中,引发山火。由于当天风大,火势迅速顺田埂向旁边退耕还林山上烧去。大火烧了一小时后被左某某喊来的人扑灭。过火面积2.65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7公顷(25.5亩)。烧死湿地松、栎树幼树3200棵,直接经济损失11400元。
    左某某在森林防火戒严期内,野外吸烟引发山火,3月6日,森林公安机关依法将左某某执行行政拘留七日。
  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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