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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我市森林火灾的多发时期。据气象部门预报,清明节前后全市天气以晴天为主,森林火险等级将急剧升高。为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安全,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清明节期间,各级政府领导要把森林防火工作当作头等大事来抓,严格落实责任。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检查和督导工作,集中力量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二、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各地要在清明节期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报纸、宣传车等宣传工具,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形成“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加大野外火源管理。各地要做好林区禁止上坟烧香化纸和农事生产用火管理;要加大巡查力度,严格入山人员登记、检查,严禁带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落实责任,实行定人、定位、定岗,做到严防死守。 四、充分做好扑火准备。各级森林防火应急队和半专业扑火队要严阵以待,充分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火灾,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临火场,靠前指挥。在扑救森林火灾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扑救,防止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确保扑火安全。 五、加强值班调度和火灾报告制度。各级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严禁漏岗、脱岗。要确保通信畅通,时刻了解和掌握火情动态,及时处置火情。带班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要严格执行火灾报告制度,各地要及时上报火情,不得迟报、瞒报。 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