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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不得转租
我市清查公租房违规行为
作者:冯家园、
  本报讯 记者冯家园、通讯员王晓龙报道:从4月18日起,我市对全市公租房居住情况进行清查,严禁公租房转租,严禁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居住。截至目前,我市已清查出8户对外转租获利的住户,要求限期办理退房手续,并缴纳1000元罚款。
    今年初,我市对文峰阳光小区违规使用公租房的住户 某进行了处罚,要求其办理退房手续,并缴纳罚款,这是我市首次对违规使用公租房住户进行处罚。
    据了解,我市现有公租房6200多套,已入住4100多户。每次公租房分配,均按照申报、审核、公示、电脑摇号等程序进行,确保最需要的群体入住公租房。近年来,各地均存在公租房住户违规出租,赚取租金的现象。去年,我市对33户违规住户进行了清退。
    今年,我市从阳光小区入手,对新购买房屋的,拥有车辆的(不论车辆户主是否本人,只要车辆平时由本人使用),擅自转租、转借、调换房屋的,连续6个月以上空置的,收入超出保障标准(人均月可支配收入738元)的等五类人员坚决予以清退。清查中,市房产局工作人员佩戴工作证走家串户核查户主身份,询问是否有机动车辆,鼓励住户监督举报小区内转租等违规现象。调查中,工作人员对身份可疑的住户进行约谈,要求其提供准确真实的个人信息,核查是否满足保障住房条件。同时,市房产局鼓励举报,小区内住户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其他超住房保障标准的人员,一经核实,每次奖励举报人300元。
    目前,我市已清查出违规发租8户,发出书面清退处罚通知,要求限期办理退房手续,缴纳1000元罚款。对逾期不退和不缴纳罚款的,将按有关规定采取强制性处理措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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