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刘媛媛报道:校车超载行为使校车及学生的安全处于高度危险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将影响众多家庭的幸福。近日,由随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刘某涉嫌危险驾驶罪获一审判决。
据悉,被告人刘某在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证和车辆营运证的情况下,以核载9人的面包车充当随县厉山镇一小学的校车,装载了25名学生和一名老师,超员率达到200%。该车在行驶过程中被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刘某对其犯罪事实也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认为,刘某在未取得校车业务资格的情形下,驾驶非校车标牌的车辆从事校车业务,且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危害了道路交通运输正常秩序和公共安全,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法院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刘某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