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万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的《关于随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随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随州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