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随州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18年1月6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修荣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书面报告的《关于随州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含随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的财政预算报告,下同),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随州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随州市2018年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