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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8日
答记者问
  财政部门是如何加强医疗救助资金保障的?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王杜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减轻困难群众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按照“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不断加大投入,为医疗保障和救助政策的落实提供资金保障。一是确保困难人员应保尽保。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022年财政补助标准达到610元,比2021年增加了30元。对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部分进行分类资助,2022年最高资助个人缴费标准达到320元。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支出2.14亿元,代困难人员缴费3370万元。2022年各级财政已下达居民医保补助资金10.9亿元。二是强化困难人员医疗兜底保障。2021年,全市各级财政累计下达医疗救助补助资金8453万元,2022年,各级财政已下达7948万元,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医疗费用负担仍较重的特困、低保等救助对象按规定实施医疗救助。
  由民政部门认定的救助对象有哪些?在配合做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上还将采取哪些措施?
  市民政局副局长余光银:由民政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主要分为:特困对象、孤儿、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以及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这5类,这几类对象目前全市约有6.2万人。
  下一阶段,民政部门将继续加强数据共享,及时向医保部门推送困难群众信息,方便医保部门落实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对县级医保部门推送的因病致贫预警信息进行排查,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民政救助范围。发展慈善救助,积极开展慈善医疗众筹、儿童大病救助,引导民营医疗机构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方面发挥哪些作用?市乡村振兴部门如何推动政策落实?
  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杨志:重特大疾病医保和救助制度在防范因病致贫返贫方面发挥的作用:一是动态监测,早预警。依托医保信息系统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平台,根据医疗费用支出情况,建立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双预警机制。二是信息共享,早排查。建立健全因病返贫致贫风险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协同处置机制,帮助相关部门及时精准做好困难群众身份识别,跟踪落实相应医保待遇。三是分类保障,早帮扶。完善依申请救助政策,精准实施分类分层救助。对经三重制度保障后,费用负担仍然较重的大病患者实施倾斜救助。
  乡村振兴部门推动政策落实举措:一是组织困难群众积极参保。联合医保部门,动员脱贫户、防返贫监测户积极参保,并落实参保财政补贴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人口实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二是做好因病防返贫监测。对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全部纳入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进行监测。三是开展防返贫精准帮扶。根据因病监测对象不同风险类别,全面落实帮扶措施。门诊共济改革后,是否会影响个人待遇?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熊明华:改革后调整了个人账户的划入结构,在职人员缴纳的基本医保费继续全部划入个人账户没有变化,只是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而是全部划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划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仍然由统筹基金定额划入。减少个人账户划拨,增加的统筹基金用于报销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意味着门诊共济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增强,既有利于发挥基金的共济功能,又有利于制度的可持续性发展。改革后,我市在职和退休职工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金额分别可达1300元和1600元。正是由于个人账户和统筹基金这“一减一增”,才使我们普通门诊保障更加地充分。就这项改革而言,据测算,每年将释放2亿元的政策红利,用于减轻广大职工门诊就医负担。应该说,通过这次改革,我们职工医保门诊待遇不但没有降低,保障功能和保障水平还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提高。
  (随州日报全媒记者王聪莹、见习记者滕锐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