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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2日
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柔性执法”获赞
  随州日报讯(全媒记者刘馨怡、通讯员谢璞、张健)8月14日,货车经营者蒋某将一面书写“情系百姓排忧解难,公正执法高效便民”的锦旗,送到了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对执法人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民解忧的工作作风表达由衷感谢。
  8月5日,蒋某因涉嫌未按照规定的周期和频次进行车辆检测被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立案调查,将面临3000元行政处罚。在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得知蒋某的违法行为是由于车辆返厂大修及事故理赔等原因造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情形。8月6日,随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向蒋某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以贯彻落实《随州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要求为抓手,以优化交通运输领域法治营商环境为主线,探索打造“服务+执法”新模式,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机制,大力开展“邀约式执法”、“说理式执法”,不断探索涉企行政执法新模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加强行政执法行为监督,向社会公示《湖北省交通运输常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解决执法随意、过罚不当等问题;持续推行柔性执法,落实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实行“首违不罚+公益减罚+轻微速罚”模式。今年以来,支队共办理“轻微免罚、首违不罚”案件达102件,不予行政处罚案件4起。
  下一步,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将继续秉持“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柔性执法理念,做好“加减法”,努力实现行政执法效能最大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影响最小化,不断优化交通运输法治营商环境,在柔性执法过程中体现社情民意,体现执法温情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