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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议政录
尽快制定“脑死亡”标准
新华社3月16日电 “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据以判断死亡的器官已由心脏转变为大脑,判定死亡的标准也改变了。”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心血管病医院副院长陈鑫提出,我国应尽快制定技术规范,推广使用“脑死亡”标准。 陈鑫代表表示,“脑死亡”指人脑受到不可逆的损伤,先于心跳呼吸停止而出现的死亡,“脑死亡”是不可逆的,截至目前国内外尚无抢救成功的例子。 陈鑫说,如果科学地采用“脑死亡”判定标准,就可以避免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避免资源的浪费,同时也是对人类自我价值和尊严的一种维护,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 陈鑫说,现在提出“脑死亡”概念的时机已基本成熟,可考虑尽快出台“‘脑死亡’判定技术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