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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0年03月23日
健全银行服务体系缓解民企融资难题
    赵 萌
  年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以破除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体制性障碍。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聚焦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今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实现2020年预期目标,要坚持稳字当头,全面做好“六稳”工作。而支持民营企业长期健康发展,无疑是“六稳”工作的重中之重。
  民企稳,有助于稳就业。在国务院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中,多项政策涉及民营企业融资,如鼓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
  政策的“重点关照”折射出民营企业融资面临着体制性障碍。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结构持续升级,需求结构更稳健,产业结构更合理,中国经济在“长个子”的同时,“体形”更好、“体魄”更强。但在经济结构升级的同时,金融结构的升级却略显“滞后”。
  当前,民企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经济社会中的重要地位不相匹配。一方面,银行“垒大户”、重抵押情结依旧存在,金融资源过度集中于大型国有企业,针对民企需求开发的信贷产品不足;另一方面,银行与民企之间缺少“中长期关系”,银行贷款的“短期化”与民营、小微企业的经营周期和投资回报周期脱节。上述两方面造成民营企业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资难,获得长期融资更难。
  由此可见,金融机构服务民企的体系不健全,是民企融资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健全银行服务体系是治本之策。因此,《意见》要求,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可以说,这是稳步推进“六稳”工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
  首先,健全银行服务体系,需要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民营、小微企业作为传统金融服务的“长尾客户”,其所在地区往往金融机构较少,金融服务覆盖面和渗透率偏低,是金融供给与需求结构性失衡体现较为显著的领域。要从结构上优化金融资源配置,增加有效供给,破除无效供给,就必须大力支持与民营企业“门当户对”的中小金融机构发展。一方面,中小金融机构将金融资源“取之于当地,用之于当地”,可以将金融“活水”精准滴灌于当地民营小微企业;另一方面,这有利于中小金融机构回归主业和本源,避免跨区域扩张,脱离放贷主业,热衷资金套利等行为,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发生。
  其次,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是健全银行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的另一个重点。长期以来,银行对民营企业贷款的“短期化”是广受市场诟病的“顽疾”,而剖析其根源,在于两者之间未建立起相互依存的共生关系。共生关系的缺失,导致银行难有支持民企的长远规划。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旨在重塑银行与民企共生共荣的良好金融生态。如何使目前的银企关系由“短”变“长”,则需要探索更为长效、更为市场化的举措。
  《意见》要求,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提升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的能力,是我国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这要求在遵循金融发展规律的基础上,着力健全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以支持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和构建银行与民企的中长期银企关系为重点,推动我国民营经济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