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群众信赖的仲裁“法官”
——记随州市劳动模范屈真江
隋仁轩 屈真江1988年4月参加工作,从事劳动争议仲裁工作20余年。多年来,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创新办案方式,敢接案、快办案、巧断案,先后成功调处了1000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为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作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先后获得了“湖北省优秀劳动争议仲裁员”、“湖北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个人”、“湖北省百佳人民调解员”、“曾都区劳动模范”、“全区劳动保障工作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15年4月被评为“随州市劳动模范”。 2002年,曾都区企业改制不断深入,劳动仲裁已成为劳动保障工作的重点、热点、难点之一,居高不下的劳动争议案件发生率把屈真江和另外一名同志压得喘不过气来。如何改进办案方式,如何快速处理劳动争议案件、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经过调查研究,他找到了症结所在,提出了 “改进办案方式,依法处理争议”的工作思路,即:在受理上,做到依法,该受理的及时受理,不推诿,不属受理范围的要向当事人讲明原因,指导他们向其他部门申诉反映。在审理上做到及时,减少当事人往返仲裁办的次数,也使得仲裁办能够挤出时间办案。在处理上,做到妥善,尽可能地通过调解方式结案,调解不成在规定期限内裁决的,也要做到稳妥,防止矛盾激化,影响社会稳定。通过改进办案方式,畅通了案件处理渠道,解决了劳动争议案件“告状难”的问题。 解决了“告状难”问题,如何做到化干戈为玉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又成为摆在屈真江面前的一道难题。他通过多年的工作总结,在工作中推行“三个做实”的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即:做实基层调解组织,健全基层调解网络;做实基层调解工作,发挥基层调解作用;做实争议仲裁工作,创新仲裁办案方式。 通过他和同事的不懈努力,曾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立案数量、结案率和人平办案数量在全省都处于领先地位,多次被授予“全省劳动保障系统三优文明窗口”、“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